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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们注意啦!
2020年度社会工作课题研究和创新项目研发激励
开放申请!
最高可获3万元资助金!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激励经费申请指引(2021年修订)》的通知》(南民社工〔2021〕1号)的文件要求,“2020年度社会工作课题研究和创新项目研发激励”已持续开放申请!
据悉,区民政局计划在今年9月份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请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和单位在9月前提交申报材料。
满足条件即可申请
一起来看看你符合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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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题研究和项目研发
社会工作人才、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类社会团体、社会工作人才实训基地、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基地等结合南海区社会工作行业发展现状,于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社会工作领域课题研究及创新项目研发工作。可申请课题研究和项目研发补助,对通过评审的优秀课题研究成果及创新项目研发成果,按等次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资助,每年资助的研究成果最多不超过5个。研究成果应是未取得过政府同类资助或奖励的(若该研究成果是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里的指标内容则不符合申报资格),同一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2021年度社会工作课题研究及创新项目研发方向详见附件2。
(二)发表论文
社会工作人才于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以第一、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在被SSCI(注: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或CSSCI(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相关研究领域顶级期刊上发表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学术论文的,可申请发表论文补助(所属单位要以区内单位署名;对与其他单位联合署名的,排名第一的按资助金额的100%资助,排名第二的按资助金额50%资助)。其中:发表SSCI论文每篇最高资助1万元;发表CSSCI论文每篇最高资助5000元。
社会工作人才于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以第一、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在《中国民政杂志》、《中国社会工作杂志》等国家级期刊上发表社会工作服务领域论文的,可申请发表论文补助(所属单位要以区内单位署名;对与其他单位联合署名的,排名第一的按资助金额的100%资助,排名第二的按资助金额50%资助);每篇最高资助2000元。同一篇论文只资助一次,同一篇论文多次发表的按最高级别资助。
以上论文凭发表论文版面费支出凭证(如无,可不提供),给予发表论文资助。费用合计超过最高资助金额的按最高资助金额发放。如无法确定资助金额,由评审小组协商核定。
(一)课题研究和项目研发
1.申请对象为社会工作人才的,需提供南海区社会工作者注册备案证、与所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在南海区连续缴纳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需为申请当月的前六个月及以上)、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在南海区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证明;
申请对象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社会工作类社会团体的,需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申请对象为社会工作人才实训基地、南海区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基地的,需提供基地的相关证明材料;
2.社会工作课题研究成果或创新项目研发成果。
(二)发表论文
1.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
2.论文被SSCI(注: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国民政杂志》或《中国社会工作杂志》等国家级期刊收录证明;
3.申请人发表论文版面费支出凭证(如以外币支出的需提交当时汇率计算说明)(如无,可不提供);
4.南海区社会工作者注册备案证;
5.与所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6.在南海区连续缴纳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需为申请当月的前六个月及以上);
7.由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在南海区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证明。
《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激励经费申请指引(2021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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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南海社协